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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修改計劃生育條例 進一步放寬“二胎”政策

河南修改計劃生育條例 進一步放寬“二胎”政策

11月25日,河南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增加了獨生子女夫妻經批准可以按計劃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規定;農民夫妻只生一女孩的亦可生二胎。河南也成為最後一個放開允許“雙獨”子女夫妻生“二胎”的省份。

原《條例》規定,申請生育二胎,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經縣級計劃生育醫學鑑定組織鑑定,報省轄市計劃生育醫學鑑定組織確診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為正常勞動力的;2、經鑑定患不育症,合法眉頭一個子女後懷孕的;3、夫妻雙方系歸國華僑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臺同胞,身邊只有一個子女的;4、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烈士的獨生子女的;5、夫妻一方連續從事礦區井下采掘作業五年以上,只有一個女孩,且繼續從事井下采掘作業的;6、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新修改的《條例》中,增加了“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要求生育的,經批准可以按計劃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內容。

對夫妻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家庭,生育二胎的條件進一步放寬。原《條例》規定,“夫妻只生育一個女孩,家庭又確有困難”,要求生育的,經批准可以按計劃生育第二個子女。修改後的《條例》,將“家庭又確有困難”的限制性表述刪除。

河南省人大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州大學傳媒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董廣安曾在該省內的“兩會”上提出相關議案,建議河南儘早調整二胎政策。在其看來,河南已跨入老齡化社會10餘年,人口性別比情況更為嚴重。因此適度放開二胎生育政策是保持合理的人口結構,適應變化了的人口現狀的科學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