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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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媽媽離婚時怎麼要求補償

很多年輕人結婚的時候說的好好的,女性生了孩子就在家帶孩子,說什麼我養你,可以日子一久就各種嫌棄的眼神,有很多還出現了婚內出軌的情況,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全職媽媽離婚時怎麼要求補償呢?一起來看看吧!

很多年輕人結婚的時候說的好好的,女性生了孩子就在家帶孩子,說什麼我養你,可以日子一久就各種嫌棄的眼神,有很多還出現了婚內出軌的情況,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全職媽媽離婚時怎麼要求補償呢?一起來看看吧!

婚姻生活當中,總會有一方對家庭付出的更多。但是付出的多,未必得到的回報就多,因為很多時候你的付出並沒有得到對方認可,反而認為是理所應當。尤其是婚姻中,有一些人男人對於妻子的照顧持家認為是理所應當,把媳婦當成保姆。也有一些人女人不僅什麼家務都不做,還對丈夫指手畫腳。

全職媽媽離婚時怎麼要求補償

那麼,對於在婚姻中,盡了更多照顧孩子,照料老人義務的女方,在夫妻離婚時,女方能否得到相應的補償?法律對此做如何規定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以全職媽媽為例,專門在家帶孩子,照顧孩子的,對於家庭的付出明顯比男方多,滿足以上婚姻法規定的,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經和丈夫約定好了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那麼,在離婚時,女方就可以以自己因為照顧子女而付出更多的義務為由,向男方提出經濟補償。

在這種情況下,女方提出的經濟補償要求合情合理,既然女方為家庭付出了更多的義務,男方就應該給予女方經濟補償。對此,法律支援女方的行為。

如果男方滿足婚姻法規定的條款,男方在撫養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女方同樣應該給予男方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