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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釋出兒童玩具消費提示

家長們發現,去到商場,兒童玩具的種類和花樣越來越多,完全不知道該怎麼選,為解決家長們選購玩具的難題,國家質檢總局釋出了兒童玩具的消費提示,教你解讀兒童玩具的相關指標和選購事項。

國家質檢總局釋出兒童玩具消費提示

一、分類:

玩具產品多種多樣,分為塑膠玩具、電玩具、金屬玩具、娃娃玩具、彈射玩具、毛絨玩具、木製玩具及其他類玩具。

玩具具有適用的年齡段特點。玩具年齡段是根據不同年齡組兒童的平均能力和興趣及玩具本身的安全情況而劃分,建議依據兒童年齡挑選適合年齡段的玩具,如適合6個月以上、適合3歲以上、適合5歲~9歲、不適合3歲以下等。

塑膠玩具、電玩具、金屬玩具、娃娃玩具、彈射玩具實行強制性認證制度,在購買玩具時,要注意包裝或標識上必須有“CCC”認證標誌。若沒有該標誌,有可能是非正規產品。

國家質檢總局釋出兒童玩具消費提示 第2張

二、相關指標解讀:

(一)玩具標誌和使用說明。在玩具標識和使用說明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幾點:一是適用“年齡範圍”。不同年齡段的玩具,安全要求不同,如適合3歲以上兒童的玩具可能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玩,這主要從兒童智力發育與安全因素兩方面考慮。二是“安全警示”。這是避免兒童誤用或在使用過程中疏忽照顧容易造成危險的重要指示,所以對“警示”“注意”及內容均有字型要求,目的要醒目,便於消費者看清,有效起到“警示”的作用。三是“製造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和商標”,這是玩具造成事故時追溯的依據。

(二)存在小零件。國家標準規定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存在小零件。導致玩具小零件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產品設計本身的缺陷,結構中預設了小零件部件;二是生產過程中產品部件固定、黏合不牢固或材料強度不足,導致在濫用狀態下出現部件脫落或破碎形成了小零件。

(三)銳利尖端和邊緣。銳利尖端和邊緣是兒童玩具中一個重要的危險隱患。供8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不應含有可觸及的危險銳利尖端和邊緣,而供3歲以下兒童玩耍的玩具中禁止存在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和邊緣。

國家質檢總局釋出兒童玩具消費提示 第3張

三、選購注意事項:

(一)看標牌。玩具應有使用說明,如毛絨玩具的使用說明,至少應包含有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廠址、聯絡電話、主要材質或成份、填充物的成分及清潔保養、執行標準代號、適用年齡範圍、安全警示等。不要購買“三無”產品。

(二)看外觀。不要購買帶有可能會被吞下或吸入的小部件的玩具,以及帶有尖端或粗糙邊緣的玩具。軟體搖鈴、擠捏玩具、出牙器等玩具即使是在最大壓縮狀態下也不能完全塞入兒童的口中,以確保安全。

(三)看實物。選購毛絨玩具時應注意外觀飽滿、手感柔軟、富有彈性,玩具內部填充物應充足均勻,無結塊,無異味;玩具上的拼縫應牢固,填充料不能從拼縫中露出;玩具上的小零件,如:藝眼、鼻子、嘴巴、小飾物等應結實、牢固,金屬件應無銳利邊緣和毛刺。

(四)看包裝。選購的玩具配有塑料包裝袋或包裝物,拆封後應立即收好或丟棄,不要讓兒童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