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前教育

當前位置 /首頁/3-6歲/學齡前教育/列表

4歲女童駕車撞死老人 究竟是怎麼回事

4歲女童駕車撞死老人 究竟是怎麼回事

前兩天,在江西贛州安遠街頭,上演驚險一幕,一輛電動三輪車突然像發了狂一樣,衝入人群裡,一名八旬老漢遭遇不測。

當時這輛電動三輪車直接衝向路邊一個肉攤,正準備買肉的一名八旬老人被當場撞倒。隨後老人被抬上三輪車,緊急送往醫院治療。遺憾的是,因為傷重,這名82歲的老人還是沒能搶救過來。

警方調查發現,肇事的電動三輪車,之所以會突然失控,撞倒老人,和一名4歲大的小女孩,誤操作了電動三輪車有關。當時她叔叔帶著女孩騎著電動三輪車在街上買東西。

女孩的叔叔看到賣魚頭的,就問老闆買魚頭,當時車鑰匙沒有拔,女孩就模仿大人,猛加電動三輪車的油門,結果就出了意外。

4歲女童駕車撞死老人 究竟是怎麼回事

4歲女童駕車撞死老人 相關新聞法律討論

去年12月19日,蘇州太倉市上海西路與武陵街交叉口處,一名11歲男孩駕駛著偷來的車撞死了一名31歲男子,事後逃逸。

南京大學法學院王鈞教授認為,在這起“離奇”事件中,11歲的男孩雖然有偷車、無證駕駛、撞人、逃逸等一連序列為,但肯定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為按照我國“刑法”規定,14歲到16歲的,才開始對部分行為負刑事責任,14歲以下的不負刑事責任。

那麼,對受害者的家庭來說,這種心理痛苦如何平衡?王鈞表示,的確比較無奈。公眾都提出過類似問題,即能不能降低刑法的承擔責任年齡,現在網路發達,孩子早熟,認識控制能力都提高了,應該適當改變規則。但是,“立法者和搞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人,認為降低的可能性不大,刑法不僅是懲罰,還有預防和減少犯罪,把未成年人關在監獄,不但沒有改造好,反倒可能變成一個壞人。”

王鈞表示,受害者家庭只能通過經濟賠償來得到補償。因為肇事的是未成年人,其造成的損害責任由監護人承擔。如果監護人不承擔,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程式來解決。

反觀安遠這起案例,孩子雖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但事故造成的是兩個家庭的傷害,大家千萬引以為戒!

4歲女童駕車撞死老人 究竟是怎麼回事 第2張

相關文章

[4歲女童頭卡臥扶梯 列車長用盡各種方法終救出]

[6歲男童尿停電梯 以致害自己摔進ICU至今未脫險]

[共享單車兒童傷亡 國內首起十二歲以下兒童騎行共享單車死亡事故是誰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