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體檢標準】公務員體檢有什麼要求
根據《2016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
第一條 風溼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鐘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鐘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範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併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徵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溼性關節炎等各種瀰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徵,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繫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溼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準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準,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公務員體檢注意事項1、檢查前三日開始,飲食宜清淡,勿吃菠菜、豬血、鴨血等食物(以免引起大便隱血假陽性)。
2、體檢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劇烈運動和情緒激動,保證充足睡眠,以免影響檢結果。
3、前一日晚最好禁食牛奶、豆製品、飲料、糖類等食品。勿飲酒。防止影響檢查結果。
4、檢查當天要穿輕便服裝,不要化妝,不要穿連衣裙、連褲襪,不要穿有金屬釦子的內衣褲、不要戴貴重飾品和隱形眼鏡。
5、體檢當日禁食早餐,在抽血、B超檢查後方可進餐。
6、心電圖和測量學壓時應避免精神緊張,保持心情穩定。
7、慢性病史者,請攜帶病歷,並及時向醫生提供既往病史,手術史等,如正在服用某些藥物也應及時告之,便於分析體檢資料做出結論。
8、婦科檢查前應排空小便,女性例假期間,不宜做婦科檢查及尿檢。
9、懷孕及有可能懷孕的女性受檢者,請先告知體檢醫生,勿做胸部X 光。
10、要求續檢者,則應提前告訴醫生。如已知乙肝表面抗原陽性,需再查兩對半者,則應在護士抽血前告之,一併抽取(既免抽兩次之苦,又節省了時間)。
11、正式體檢前一定要保證8-12小時的空腹,即體檢前一天晚上8點後就不要再吃東西了,可以喝一些水,第二天早上起來水都不要喝了。
12、體檢時應在醫師指導下檢查所有體檢專案,勿漏項,以免影響錄取。
公務員考試時間公務員考試分兩種形式: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考試的時間是不一樣的。
國家公務員考試
定義:是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時間:報名時間固定在每年10月下旬,考試時間則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星期日。
地方公務員考試
定義: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報名時間:每年的10月15日-25日(10月份的第三個週六開始)。
查詢時間:10月17日-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