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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醇的副作用

紫杉醇的副作用

1、過敏反應:發生率為39%,其中嚴重過敏反應發生率為2%。多數為1型變態反應,表現為支氣管痙攣性唿吸困難,蕁麻疹和低血壓。幾乎所有的反應發生在用藥後最初的10分鐘。

2、骨髓抑制:為主要劑量限制性毒性,表現為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降低少見,一般發生在用藥後8~10日。嚴重中性粒細胞發生率為47%,嚴重的血小板降低發生率為5%。貧血較常見。

3、神經毒性:周圍神經病變發生率為62%,最常見的表現為輕度麻木和感覺異常,嚴重的神經毒性發生率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壓和無症狀的短時間心動過緩。肌肉關節疼痛:發生率為55%,發生於四肢關節,發生率和嚴重程度呈劑量依賴性。

5、胃腸道反應:噁心,嘔吐,腹瀉和黏膜炎發生率分別為59%,43%和39%,一般為輕和中度。

6、肝臟毒性:為ALT,AST和AKP升高。

7、脫髮:發生率為80%。

8、區域性反應:輸注藥物的靜脈和藥物外滲區域性的炎症。

紫杉醇的副作用

使用紫杉醇注意事項

1、治療前應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體拮抗劑進行預處理。未稀釋的濃縮藥液不要接觸聚氯乙烯塑膠器械或裝置,且不能進行靜脈滴注。稀釋的藥液應儲藏在瓶內或塑膠袋,採用聚氯乙烯給藥裝置滴注。給藥期間應注意有無過敏反應及生命特徵的變化。

2、研究表明,聯合紫杉醇較單用紫杉醇治療效果更好,故臨床多采用聯合化療方案。紫杉醇與順鉑聯用時,若先用順鉑會加重紫杉醇的主要毒性;而與阿黴素或環磷醯胺聯合用藥,先用阿黴素或環磷醯胺會增加紫杉醇的耐受性 ],故臨床聯合用藥時一定要注意用藥的先後順序。

紫杉醇的副作用 第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