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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異地大學聯考難題應該從打破分省錄取制度入手

年底將至,異地大學聯考政策日漸升溫,大家都在猜測月底出臺的異地大學聯考政策會是怎樣的。如何才能解決異地大學聯考問題呢?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稱,解決異地大學聯考難題應該從打破分省錄取制度入手。

解決異地大學聯考難題應該從打破分省錄取制度入手

  文章詳情:

如果打破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制度,全國重點高校不再把招生計劃配置到各省,而是在全國範圍內招生,大學聯考按戶籍報名的制度也就失去存在的土壤,異地大學聯考這一問題也就不存在了。

近年來,異地大學聯考問題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本地戶籍人口和外來人員,對開放異地大學聯考持有迥異的立場,尤其在流入人口多的北京、上海、廣東地區,更是如此。

發生這種情況是在情理之中的。這種立場差異,是由我國當前的大學聯考制度確定的,在分省按計劃的集中錄取制度之下,追求大學聯考公平,對本地戶籍人口和外來人員來說,成了“零和遊戲”:在本地戶籍人口看來,開放異地大學聯考,外來人員將侵佔本地人的大學聯考利益。

我國的大學聯考錄取制度,是將高校招生計劃分配到各省的,如此一來,招生計劃就成為本省戶籍人口的蛋糕,與這一制度對應,各地此前都實行按戶籍報名的基本規定。很顯然,這一制度安排是我國大學聯考錄取地區不均衡,以及義務教育不均衡發展的根源所在。

由於發達地區,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高等教育資源豐富,因此北京、上海等地的大學聯考錄取指標多,大學聯考競爭激烈程度遠低於其他省市。另外,各省區內的區縣,為了在省內“瓜分”大學聯考資源,尤其是名校資源,就集中優質資源到少數重點學校,製造了基礎教育的“縣一中”現象。這些都是與教育公平的理念背道而馳的。

開放異地大學聯考,是推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然而,我國選擇推進異地大學聯考的思路,卻是在現行大學聯考制度框架範圍內,由各省市適當放開大學聯考報名的條件限制。這一思路,在流入人口不多、大學聯考競爭激烈的地區,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在人口流入多、大學聯考競爭程度相對弱的地區,就很難行得通,將面臨十分嚴重的本地戶籍人口和外來人員的利益衝突。而不論怎樣設定大學聯考門檻,都沒法徹底解決異地大學聯考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要推進異地大學聯考,就必須尋求改革的思路,直面製造不均衡的根源: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制度。如果打破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制度,全國重點高校不再把招生計劃配置到各省,而是在全國範圍內招生,大學聯考按戶籍報名的制度也就失去存在的土壤,異地大學聯考這一問題也就不存在了。全國各地的任何考生都可以在任何地方報名考試,參加學校錄取。

我國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制度,是在1977年恢復大學聯考時確定的。在當時的狀況下,這一制度有一定合理性,有利於大學聯考秩序的建設和高校的規範招生。但是,隨著高等教育和社會經濟的發展,這一制度已出現諸多不適應的問題。

一方面,單一的分數評價、錄取標準,讓基礎教育嚴重陷入應試教育的窠臼,大學則由於缺乏招生自主權,而沒有辦學的特色。另一方面,經濟的發展,帶來人口流動的規模加大、速度加快,原有的“畫地為牢”的管理模式已然落後。更重要的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公民的權利意識逐漸增強,正如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與中外記者見面會上說:“我們的人民熱愛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期盼著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這就需要重新審視傳統的大學聯考錄取制度了。只有打破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制度,才能消除與這一制度掛鉤的大學聯考報名戶籍限制,也才能落實和擴大學校的招生自主權,既促進教育公平,也提高教育質量。

具體而言,我國的高等院校可以分三類,實行不同的招生。全國重點大學,由於是國家舉辦,因此,應面向全國實行招生,招生方式可以為“全國統一考試+高校自主招生”。

目前,在北京和上海兩地,已有30多所學校實行自主招生,只需要更進一步,即打破與集中錄取環節的嫁接,就可實行不分戶籍的招生,由此徹底實現異地大學聯考。

以北大為例,該校的自主招生筆試,就是全國範圍內的聯考,各地考生都可報名參加。如果參加聯考被北大自主招生而被錄取的學生不再要求參加統一大學聯考、集中錄取,不就實現了任何地區報名,自由申請入學嗎?

還有一類高校是高職高專,這類學校目前面臨比較嚴重的生源危機,從學校的辦學要求和受教育者的需求來看,這些院校完全可以實行申請入學、註冊入學的方式,考生只要有高中同等學力,就可不限戶籍自主申請,這就解決了大半的異地大學聯考問題高職高專的錄取指標占所有大學聯考錄取計劃的一半左右。

至於各地舉辦的本科院校,由於這些院校為當地政府出資舉辦,因此把招生名額更多給本地考生,是合理的。從全世界範圍來看,州立(省立)大學,都存在在本州(本省)招生比例最大的情形。

由此可見,只要下定決心推進大學聯考制度改革,徹底推進異地大學聯考並非不可能。事實上,只有推進大學聯考改革,才能消除大學聯考按戶籍報名的制度存在的土壤。

而我國於2010年頒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所確定的大學聯考改革思路,也正是如此。綱要明確提到,要推進“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評價”的考試招生新模式。這應該成為我國解決一系列圍繞升學考試存在的問題的基本思路。

(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