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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社局:積分落戶隨遷未成年子女需開具相

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為)北京市2018年積分落戶公示名單公示期截至今日(10月22日)止。北京市人社局釋出訊息提示,取得積分落戶資格辦理落戶,隨遷未成年子女需開具相關憑證。

北京人社局:積分落戶隨遷未成年子女需開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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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社局:取得積分落戶資格辦理落戶,隨遷未成年子女需開具相關憑證

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為)北京市2018年積分落戶公示名單公示期截至今日(10月22日)止。北京市人社局釋出訊息提示,取得積分落戶資格辦理落戶,隨遷未成年子女需開具相關憑證。

按照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可以隨遷的未成年子女以截至2017年1月1日不超過18週歲計算。可作為隨遷子女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憑證的包括:一孩《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孩及以上《生育服務證》、《準生證》、《生育登記服務單》、《再生育確認單》等有效證件以及各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並蓋章的其他合法生育子女憑證。上述憑證只需提供任意一項即可。

此外,申請積分落戶需具備“無刑事犯罪記錄”資格條件。北京市人社局提示,擬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注意安排好時間,聯絡現戶籍地公安部門開具。取得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後,方可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

北京市人社局提示,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的開具時間應在2018年10月15日(含)之後。對於開具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的抬頭內容不做具體要求,可不寫抬頭。“無犯罪記錄證明”與“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在辦理積分落戶時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