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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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杜絕幼兒“被服藥”

目前,責任人已被刑拘,當地政府正在努力解決問題,但焦灼的家長仍在商討維權事宜,孩子的健康更令人擔心,而如何給孩子一個頭頂晴空的童年,也再次引發全社會的深思。

如何杜絕幼兒“被服藥”

兒童保護意識缺失,相關利益綁架,執法監管缺位,是導致傷童事件屢屢發生的重要因素。

我國對兒童權益的保護制定了較完善的法律法規,關注兒童的身心成長始終是國家與社會的大事,不過兒童受傷事件仍時有發生。有統計顯示,媒體公開報道的國內性侵女童案例,2013年就有125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統計,僅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媒體就報道至少429件兒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此次西安發生的給兒童違規喂服處方藥事件,發生在當地小有名氣的兩所幼兒園裡,且時間之長、涉及孩子數量之多,讓人痛心。這也表明,對孩子的監護,從社會到家庭到一些幼教機構,仍有不少被遺忘與被忽視的角落。

一位哲人說過,妻兒是一個人抵押給社會的抵押品,以使他循規蹈矩。對很多家庭來說,孩子的健康成長是生活的重心和事業的動力;對社會來說,孩子的未來是國家的未來。一系列傷童事件的發生,讓這種“抵押”變成“綁架”,是家庭之傷,也是社會之痛。這也正是為什麼,對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任何一件負面事情,人們總是無法容忍。

反思西安的“被服藥”事件,為什麼兩家幼兒園保健醫師的不法行為能長達5年,一些教職員工也未加阻止,反而參與其中?為什麼相關教育監管部門始終未能察覺問題並監督糾正?為什麼像“病毒靈”這樣的處方藥,從購藥到儲存直至服用環節居然長期“一路綠燈”?實際上,一些地方存在的傷童虐童問題,普遍具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特點。兒童保護意識的缺失,執法監管的缺位,就是其中重要原因。

“被服藥”事件折射的一些法治盲區問題,應引起重視。它反映出,我國的兒童權益保護相關立法與執法鏈條中,還有不少法律法規過於原則、抽象,協調性與可執行性不強;制定後,也未得到充分重視,執法與立法割裂、監管虛置,常被束之高閣。在監管和保護兒童權益方面,還需進一步“嚴防死守”。

在一個文明與法治的社會裡,對兒童的呵護應當是全方位的,對兒童保護的規定應當嚴密而細緻。比如說,在媒體上,兒童獲得的應當是安全健康的內容,不能以兒童為廣告物件。生活中,向兒童提供垃圾食品的行為應受到譴責。在公共場合以及乘車中,應當使用安全座椅。醫生、教師等特定人員遇到兒童被侵犯,有責任舉報。可以說,通過法治為孩子們編織精細的保護之網,在全社會形成兒童優先的普遍自覺,是天下父母的共同心願,也是我們贏得未來的關鍵一招。

現在,相關部門正在對那些“被服藥”的孩子們緊急體檢觀察,儘可能把傷害影響降低到最小,許多地方也在對幼兒園“服藥”現象進行普查。這些措施極有必要。然而,如果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不是挖出病灶,難保“被服藥”事件後,還有什麼其他傷童現象發生。

兒童是父母的心頭肉,是國家的未來星。今天的孩子享受著比過去好得多的成長環境。然而,“孩子優先”的課題依然需要進一步破解。從身體健康到人格心靈,從社會環境到權益保障,我們要為孩子做的,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