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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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幼兒園虐童無處遁形

讓幼兒園虐童無處遁形
  近日,浙江溫嶺城西街道藍孔雀幼兒園教師顏豔紅虐待兒童的照片在網上引起熱議。溫嶺公安官方微博稱,目前顏豔紅因涉尋釁滋事已被刑事拘留,另一名參與拍照的女教師童某被行政拘留七日。(詳見今日河南商報A25版)  夠了,夠了!幼兒園老師虐待孩子我們已經看夠了。看到那個被拎耳朵凌空的孩子張大嘴號啕大哭的樣子,相信所有有良知的人都會心痛,而更心痛的是那些受虐孩子的父母。  一個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全部希望,當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拎耳朵凌空的時候,當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被倒著扔進垃圾桶、被膠帶封嘴、被迫脫褲子、被迫接吻、被打屁股、被傷下身、被針扎、被火鉗燙、被扇耳光、被罰吃地上的痰、被鋸條鋸手、被關廁所、被綁在糞盆上……他們的心在滴血,他們的眼中充滿憤怒。  兒童是社會的弱者,虐待兒童是挑戰社會的底線。每每看到人神共憤的虐童事件時,儘管心裡跟廣大讀者一樣怒不可遏,可又冷靜地在勸自己,不憤怒,不憤怒,因為在這個新聞中,假如你憤怒就正好中了她的圈套,你越怒越不理性她越高興。而且,沒有監管的發力,憤怒難以改變現實。在今年被媒體曝光的11起惡性幼兒園老師虐童事件中,每一起都無一例外引發社會的憤怒,但每一起又無不是在社會的憤怒之後繼續發生的。也就是說憤怒沒有遏制住幼兒園虐童事件。那些虐童的幼兒園和老師都沒有受到足以殺一儆百的懲罰。  在溫嶺這一虐童事件中,犯罪嫌疑人是以尋釁滋事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假如罪名成立,依據眼下的情況,她將面臨最高5年的刑期。法律問題尚需進一步探究,但這或許能夠減少虐童事件。不過還要看到,警方之所以以尋釁滋事罪立案,除了其行為符合構成要件外,更多是刑法中沒有專門的虐童罪。眼下的虐待罪犯罪主體基本上以家庭成員為主,而不適用於幼兒園老師這樣的物件。有必要在刑法中設定虐童罪,以更加明確、更有力度的方式震懾包括幼兒園老師虐童在內的所有虐童行為。  當然,幼兒園老師虐童事件頻發,從根本上看還是一些教師素質不高造成的。比如在溫嶺市,有上崗資格證的幼兒園老師不到40%,大部分是“先上崗後考證”,而當事人顏豔紅就屬於無證上崗。一項對15到18週歲的幼師學員的調查顯示,60%的人是覺得學習成績差、升學無望,為生計所迫才選擇這個職業的,70%的人覺得帶孩子又累又苦。資料準確程度或許有待考證,但帶給我們的思考卻需要重視。當下,全面提高幼兒園教師隊伍素質或許一時半會兒難以做到,但利用現有法律和制度嚴懲幼兒園虐童行為,卻是現在馬上要做的事情。  學前教育不屬於義務教育,公立幼兒園嚴重不足,大部分孩子要到私立幼兒園來解決,政府不負擔也就罷了,如果連監管都做不好的話,那就是嚴重的失職,因為面對屢屢出現的虐童事件,法律和監管不能再冷漠麻木地等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