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護理

當前位置 /首頁/新生兒/新生兒護理/列表

上海再生育子女許可辦理流程

再生育辦理程式

符合《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式辦理:

(一)向女方戶籍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再生育申請表,並提供規定的材料(一方為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的夫妻,到本市一方戶籍的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再生育申請表,並提供規定的材料)。

(二)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受理意見,並將受理意見及全部申請材料報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

(三)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送的受理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再生育告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上海再生育子女許可辦理流程